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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申报2026年度医学新技术研究与转化成长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机关: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6-04-13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有关医疗机构,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临床研究体系和能力建设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加速优质医学新技术新方法研究与转化进程,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2026年医学新技术研究与转化成长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目标

1.重点聚焦类器官、人工智能(AI)制药、异种移植等前沿领域,筛选出一批具有高转化潜力、有望通过临床试验获批的医学新技术新方法项目,为入选项目提供从概念验证到注册临床试验前的全流程支持,助力项目突破技术瓶颈,形成可转化的创新产品以及具有经济价值的药械批件,推动产品落地。

2.以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为核心载体,全面提升医院成果转化部门在项目筛选评估、技术转化研判、资源整合对接、流程规范管控、跨部门协同协作等关键领域的专业能力,构建标准化、高效化的成果转化工作体系,打造一支兼具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成果转化专业团队。

二、项目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一)A类项目

方向一:类器官

核心研究内容:聚焦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诊疗需求,围绕血液肿瘤、骨肿瘤、胰腺肿瘤等肿瘤类器官,构建真实反映人体微环境特征的类器官模型,重点提升类器官高效接种、长期培养与功能维持性能。开发类器官标准化动态培养体系与质量控制技术,建立类器官纯度、活性、功能完整性等核心指标的检测方法与评价标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规范。探索类器官在药物筛选、毒理学评价和个性化精准治疗中的应用,基于AI等交叉学科技术构建临床应用级的高通量药物筛选平台;研发类器官培养试剂盒、自动化动态培养设备、智能化分析软件与高通量筛选系统等配套产品,推动类器官技术转化应用。

考核指标:(1)成功构建不少于3种恶性肿瘤的类器官或类器官-器官芯片融合模型。(2)建立标准化培养规范,类器官模型连续稳定传代存活周期不低于3个月,在芯片内稳定存活周期不低于4周,核心功能指标与原代组织相似度≥80%。(3)开发1套基于AI的类器官功能智能分析软件/系统,实现至少3种以上功能指标(如细胞活力、屏障通透性、亚细胞结构等)的自动识别与量化分析,分析效率较传统方法提升50%以上。(4)形成2项以上类器官质量控制相关技术规范或检测方法。(5)完成至少1项类器官技术在创新药物筛选或疾病诊疗中的临床前验证,并形成1套基于类器官的个性化治疗临床辅助决策的技术方案。(6)研发定型至少1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类器官核心产品(如特异性培养基、自动化模块等),并与相关企业签订实质性的成果转化合同。

方向二:AI制药

核心研究内容:基于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多组学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开发面向以单一主导器官为核心、但具有显著衍生共病演进特征的复杂疾病的药物靶点发现与分子设计新范式。构建面向特定器官复杂疾病、系统覆盖其关键共病状态的临床队列,依托真实世界临床诊疗流程,整合纵向连续收集的临床表型、治疗决策与疗效变化信息以及基因组、转录组、蛋白质组、影像组等多模态数据,形成深度注释、可直接驱动人工智能模型训练的复杂疾病演进专有数据库。开展以疾病进展、共病发生及疗法失效机制为核心的AI辅助药物研发研究,重点聚焦驱动疾病演进或共病加重的关键分子机制与通路模块,系统推进从新靶点发现与实验验证、AI辅助创新分子设计,到在能够同时反映核心疾病及关键共病特征的临床前模型中开展有效性与安全性评价的全流程研究。探索人工智能在复杂共病患者分层、临床试验精准设计与疗效预测中的应用,提升创新药物研发与临床转化效率。

考核指标:(1)构建2–3个聚焦特定器官复杂疾病及其核心共病状态的高质量、多组学、纵向随访研发数据库,每个数据库不少于500例经严格表型再定义的配对样本,形成1套面向复杂疾病多模态数据整合、质量控制与标准化分析的技术规范。(2)开发至少 1–2 套能够刻画复杂疾病及其共病状态时序演进关系、并识别驱动疾病进展或疗法失效关键机制模块的创新算法或模型,模型可在独立队列中验证其预测稳定性与临床相关价值。(3)完成至少1个AI辅助研发的创新候选药物分子的系统性临床前研究。在同时呈现核心疾病表型及至少一种关键共病特征的动物模型中,候选药物应显示明确的靶点抑制作用和病情改善效果,且安全性良好。(4)实现从“真实世界临床数据”到“新机制靶点/候选分子”的完整闭环验证,推动至少 1 个源于本项目发现的创新靶点或候选药物进入规范的临床前开发阶段,并完成相应的研究者发起临床研究方案设计。

方向三:异种移植

核心研究内容:研究并优化针对异种移植的免疫抑制、凝血管理、感染防控及器官功能支持等综合围术期管理策略;开展异种肝脏、肾脏、心脏移植的亚临床研究,制定符合伦理规范的异种肝脏、肾脏、心脏移植临床试验方案;研发并验证适用于异种器官移植的免疫抑制剂,开发异种肝脏体外灌注支持治疗系统和异种心脏保护液。完善SPF级基因编辑供体猪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建立针对基因编辑猪肝脏、肾脏、心脏的多维度、标准化功能评价方法;开展基因编辑猪—非人灵长类动物肝脏、肾脏、心脏移植的临床前研究;运用多组学技术动态解析移植过程中的免疫排斥、补体激活与凝血紊乱等分子机制。

考核指标:(1)建立1套异种移植病原微生物筛查清单、分级标准和溯源方案。(2)建立1套异种移植供体猪标准化病原体检测方法及检测标准。(3)搭建上海市异种器官移植大动物实验平台。(4)建立异种移植物(肝脏、肾脏、心脏)功能与安全性综合评价标准各1套。(5)建立异种肝脏、肾脏、心脏移植手术操作流程及围术期管理方案各1套。(6)完成异种器官移植临床前研究,实现异种肾脏移植物最长存活超过180天、心脏移植物最长存活超过90天、肝脏移植物最长存活超过14天或异种肝脏体外灌注支持治疗大于72小时的目标。(7)研制1种针对异种移植免疫排斥的国产化抗CD40L抗体,在体外及非人灵长类动物体内完成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

(二)B类项目

任务1:成果转化能力提升

在项目执行期间,开展项目挖掘、成果对接、交易谈判等转化服务,推动储备项目进入交易阶段不少于40项;实践多路径成果转化方式,完成成果转化不少于20项(区级医院和专科医院适量减少);探索科技成果产权归属与权益分配机制改革,至少形成1个案例。根据指南要求筛选任务2项目,跟踪项目实施,推动产品落地,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进展情况。积极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春昇杯”医学创新人才大赛、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以及中国专利奖。

任务2:成果转化验证孵化

择优1-3项拟在本项目执行期内重点推进的创新药械转化项目,项目具有一定成熟度,研究处于概念验证到注册临床试验前阶段,重点聚焦概念验证的深化、关键技术的优化、专利布局与风险评估、临床前有效性与安全性评价,可形成创新产品以及获得具有经济价值的药械批件。研究范围涵盖但不限于:诊断检测试剂、医疗器械、创新药研究(含通用型细胞/基因治疗药物)等。

每个子项目需与企业签订成果转化合同,合同金额不低于资助金额的3倍,到账金额不低于资助金额,或实现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成立公司。子项目获得新药、医疗器械等批件或证照不少于1项。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

1.项目申请单位须为本市卫生健康系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事业单位。鼓励具有相关研发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参与申报,对项目提供技术、资金支持。支持医院自主选择市场化服务机构或市级医学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合作。

2.项目申请单位具备完善的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管理体系,包括已设立技术转移部门或专职岗位,并对技术转移部门的运行和发展给予保障;已建立以转化为导向的成果披露、知识产权保护、成果处置、收益分配等制度,具有成果转化经验,区级医院、中医医院和专科医院完成成果转化项目不少于10项,到账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其余单位完成成果转化项目不少于20项,到账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的实际承担人,年龄不满57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年龄不满67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

2.项目负责人和子项目负责人同期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不超过3项,承担市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2项以上的项目申报,且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

3.A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工作基础和研究转化能力,拥有相关国内或国际专利、取得成果转化者优先。

4.B类项目负责人由单位成果转化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专职人员担任,必须具备相应工作基础、统筹管理与协调能力、转化服务能力等,具有成果转化一线运营经验。

(三)法规与伦理要求

1.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的项目,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2.涉及病原微生物的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3.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的项目,须遵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伦理规范。在项目正式实施前,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5.涉及人工智能的项目,应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等国家相关规定的伦理要求和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等伦理规范。

6.涉及科技伦理的项目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和主要参与者应加强科技伦理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技伦理要求,尊重国际公认的伦理准则。若在执行期间更改研究方案的,项目承担单位应重新提交更改研究方案后的科技伦理审查意见。

(四)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2.项目单位和负责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负责人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实行限项申报,每家单位A类项目和B类项目各限申报1项。

4.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编制预算,B类项目各子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统筹安排。同一研究内容的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报或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

5.同一家企业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6.项目研究期限为三年。

四、申报方式

(一)网络申报

1.登陆“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二)申报材料

1.在线打印《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学新技术研究与转化成长计划项目申报书》及附录表格(A类项目填报A类表格,B类项目填报B类表格。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需用A4纸打印,一式五份,加盖公章,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标明申报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和单位。

2.相关证明材料,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1份。

3.在线打印《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学新技术研究与转化成长计划申报汇总表》,需用A4纸打印1份,加盖公章。

各单位要对提交的资料进行认真核实,确保资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课题组单独报送。

4.网络申报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5月29日16时;书面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6月1日至6月2日16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雯娉 23117979 王荟迪63686876-402

材料报送地址:龙华东路647号中电科技大厦15楼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13日